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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北方网讯:近年来,电子烟作为香烟的替代品受到不少烟民青睐,而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,竟给电子烟偷偷掺“料”,让“上头电子烟”成为更加隐蔽的新型毒品。近日,东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倒卖“上头电子烟”案件。
本案中,高某(另案处理)通过网络发展了梁某、许某、宋某等11人作为销售代理,将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及烟弹销往全国各地。其间,梁某等11人在明知高某贩卖的电子烟内含有毒品成分的情况下,以营利为目的,为高某代理销售这种“上头电子烟”,随后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东丽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梁某等11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,明知是毒品(合成大麻素类物质)而贩卖,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充分,罪名成立,最终分别判处11名被告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。
法官说法:
“上头电子烟”通常呈笔状,外表看起来与普通电子烟没有太大差别。但一些犯罪分子常常以“上头”“劲大”“刺激”为噱头,在其中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类或依托咪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,让吸食者产生心理依赖、上瘾,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,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,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。
人一旦沾染毒品,极易造成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依赖。广大市民要时刻提高自身警惕性,自觉远离毒品,如发现售卖、吸食“上头电子烟”等违法行为,请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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